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1934

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加入党组织是中国共青团光荣而又艰巨的使命。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们团组织应该做好、做细这项工作,把真正有觉悟、有理想、有责任感、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的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为了使 “推优”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在本次推优工作中,各个团总支(分团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精神和原则,组织好本学院优秀团员的推荐工作。

一、推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进取,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二、推优对象: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团员;

2.文化课成绩(含选修课)在本学年中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3.没有受过任何表彰或表扬的团员不推荐;

4.综合测评班级名次不过半的且进步不明显的团员不推荐;

5.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班团活动的团员不推荐;

6.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推荐。

三、推优流程:

1.团支部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

2.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3.团支部委员会依据支部测评结果,结合考察对象日常表现,全面衡量后确定推荐对象,书面报各团总支(分团委);

4.团总支(分团委)把各个团支部上报名单经过审核后,发到学院的团学工作网站进行公示,最后确定推优名单;

5.推荐对象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经各团总支(分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6.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各团总支(分团委),并抄送党委组织部,由各团总支(分团委)向学生所在党支部推荐。团支部写推优总结,交团总支(分团委)存档;

7.各团总支(分团委)向校团委报送推优对象一览表、推优情况一览表、团员入党推荐表、推优总结。

四、推优要求:

1.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低要求的现象;

2.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但对校级、院级、系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团委、院系团组织直接向所在党组织推荐;

3.各个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分院党组织领导下,在分院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附件一: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补充说明

 

一、推优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4月20日。

二、推优比例: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比例为10%,大四学生比例为5%。

三、推优工作是团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推优条件,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2012年4月20日前,各团总支(分团委)将本次推优的相关材料统一上交校团委(含高中推优)。

五、各团总支(分团委)认真及时整理好学生最后上交的推优材料,做好各类表格的汇总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准时(4月20日之前)统一上交校团委。(其中团员入党推荐表上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浙江万里学院**学院( )学年( )学期推优对象一览表和浙江万里学院**学院( )学年( )学期推优情况一览表分别上交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一份)。

六、校团委随时受理举报不按照规定推优的情况,情况属实将对被举报者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通知及表格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doc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