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9浏览次数:24

各学院(部门): 

    为了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精简结题,从即日起,教务部将对学科竞赛结题时间和结题要求作调整,由原来的一年度一结题调整为日常结题,即项目结束后即可结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时间及要求: 

1. 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向项目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结题材料,学院(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部,教务部审核通过后项目结题结束。 

2.因主办方延期举行的项目以及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不能及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学院审核后报教务部。对于无故拖延结题时间的项目,将削减该项目下一年度的立项经费。 

二、项目结题材料: 

1. 项目总结:包含竞赛组织实施过程、育人成效、赛场照片和培训照片2-4张,市级(含)以上项目需注明获奖网址或提供获奖文件。 

2.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的电子版必须是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位置端正,图片清晰,信息齐全。证书以PDF的格式根据学校提供的命名方式命名。 

获奖证书命名格式范例:2012“民生民意杯”第一届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本科组获奖证书(省二等奖:赵梅婷、倪海燕、丁春宵、王雅葶、陈贺峰).PDF(见附件1 

3.学科竞赛项目验收详情表(见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准确。 

4.以上材料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三、特别提示: 

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时应严格把关,对未获奖的项目应审查其是否正常开展,是否组织学生正常参赛;对获奖的项目应对所获奖项的真伪进行核查。各学院(部门)作为竞赛第一责任单位需加强过程管理,对认真开展竞赛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进行表彰,同时对弄虚作假的竞赛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件1:获奖证书范例.pdf. 

附件2:学科竞赛项目验收详情表.xls 

教务部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