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浏览次数:25

各二级学院:

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新学年,为以最好的寝室环境和文化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和宁波市创建文明城市五连冠;为创建“最具幸福感校园”,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学生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现将2017-2018学年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为目标,以寝室的“四面”(床面、地面、台面、墙面)内务卫生整洁有序为工作重点。

二、工作内容

1.完善队伍建设。在学校实施班主任制度的背景下,建立班主任走访社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社区的育人作用;加强学院社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师生共同推进社区学生文明素养提升和优秀行为习惯的养成。

2.完善学生社区校、院二级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安全是文明寝室建设的底线,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在学校定期开展的学生校外住宿排查、学生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检查和学生晚归统计的基础上,各学院应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寝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寝室内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和饲养宠物现象),及时对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学生寝室环境。

3.优化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机制。各学院应在学校定期开展的全校性卫生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要求。做到寝室卫生每日有学生值日、每周有卫生检查,每月有卫生评比,及时核实和反馈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数据,重点加强对卫生差寝室的追踪检查和教育整改。

4.建立二级学院与后勤公司的常态工作协调机制。各学院应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后勤公司的沟通机制,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互通学生信息,定期召开学院与后勤的学务工作协调会(一般每学期1-2次),及时解决学生在社区生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落实辅导员社区工作值班的走访、入住制度。每周一至周四晚7:00,值班人员到26#楼一楼活动室签到、集合,由学务工作值班负责人带队走访;周五至周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到26#楼一楼活动室签到后自行走访所在学院学生寝室。值班人员应按照社区值班规定要求,值班当日必须入住社区辅导员工作室,认真做好值班签到、走访、夜巡记录和辅导员值班入住记录等工作。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值班走访和值班入住情况进行抽查。

6.全面开展学生社区党员责任区活动。本学年,学生社区党工委继续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学生党员在社区文明寝室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开展“亮明身份、践行承诺,做文明寝室建设表率”的党员责任区活动。请各学院在9月29日前将本学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在社区的分布信息及责任岗安排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丁守年处。(见附件)

7.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宣传和典型引领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并报送学生社区文明寝室活动方案,多途径、全方位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宣传,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特别是寝室长)、党员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开展小型、多样化的寝室文化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文明寝室建设。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实施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要求,立足实际,制定新学年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工作成效。请各学院在9月29日前将本学年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丁守年老师处

2.过程记实,结果评价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根据文明寝室建设相关工作内容,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过程进行记实考评。考评结果与学院学务工作评价、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相挂钩;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学生寝室内务规范专项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学生评价工作。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附件:2017-2018学年学生社区党员责任岗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