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57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的3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各学院组织专家组,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所有项目开展验收检查。教务部对项目进行复查(复查安排另发),结果报送省教育厅进行最后结题验收。

三、验收要求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价表(附件2)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电子各一份)。

2.成果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4,纸质、电子各一份)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数据统计表(附件5,电子一份)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表(附件6,电子、纸质各一份)

上述材料按档案袋(附件8)上的次序排好,一个项目一袋;电子材料排序、命名参照附件。结题材料1245中的成果应一致,若不相同则最终以结题材料5为准。

五、时间安排

128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答辩工作并在答辩前将时间安排表反馈给教务部。由于各学院(部门)答辩时间不同,学生应以项目所在单位的安排为准,学院(部门)做好告知工作。

1215日前:学院(部门)做好结题材料整理工作,将自查报告、项目验收结果表(学院汇总)、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教务部审核。

六.其他事项

1. 项目成果中论文应标明源自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所有成果署名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未注明来源或成果署名不符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

2.对于结果失败的项目,专家组要对项目开展的过程进行审核,项目组应说明项目研究过程,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通过审核者成绩按合格处理。

3.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书(附件7),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部审批后方可延期。

附件:1. 2016年度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价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数据统计表

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表

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8. 档案袋封面




教 务 部

                                      20171117

附件:

附件1:2016年度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价表.xls

表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表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doc

表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数据统计表.doc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表.xls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8:档案袋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