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1224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14年立项的延期项目。(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各学院组织专家组,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所有项目开展验收检查。教务部对项目进行复查(复查安排另发),结果报送省教育厅进行最后结题验收。

三、验收要求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价表(附件2)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结题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两份,电子一份外,其他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纸质材料按档案袋(表7)上的次序排好,单独分装;电子材料排序、命名参照附件。结题材料(1)、(2)、(4)、(5)中的成果应一致,若不相同则最终以结题材料(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表)为准。具体清单如下: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表3)。

(2)成果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表4)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数据统计表(表5 )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表(表6)

五、时间安排

11月10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答辩工作并在答辩前将时间安排表反馈给教务部。由于各学院(部门)答辩时间不同,学生应以项目所在单位的安排为准,学院(部门)做好告知工作。

11月16日前:学院(部门)做好结题材料整理工作,将自查报告、项目验收结果表(学院汇总)、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教务部审核。

六.其他事项

1. 项目成果中论文应标明源自浙江万里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所有成果署名应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未注明来源或成果署名不符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

2.对于结果失败的项目,专家组要对项目开展的过程进行审核,项目组应说明项目研究过程,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通过审核者成绩按合格处理。

3.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书(附件8),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部审批后方可延期。

附件: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一览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价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数据统计表

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表 

7. 档案袋封面

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rar


教 务 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