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院万里之星申报及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112

万里之星分为创新之星、实践之星、励志之星、文体之星、公益之星、自强之星六类                                  

1. 创新之星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3.有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

4.积极参加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 实践之星评选条件:

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认可,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的大型活动,成绩显著。

3.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过本人刻苦努力,本学年学业成绩明显提高;班级人数40人以下的,本学年较上学年班级学分排名上升10位以上;班级人数40人以上的,本学年较上学年班级学分排名上升15位以上。

2.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励志教育期间表现突出,一年后达到三等奖学金以上条件。

4.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在校级以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演讲、辩论等文体体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表现。

5.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爱心帮援、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示范性作用明显,为学校赢得荣誉,有着积极的社会影响。

6.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有百折不挠、开拓进取的精神,在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事迹。

申请办法:

):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学院,经创新学院初审上报,经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审核,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各类万里之星不可兼得

):申报截止时间:2014930日下午4点(申报材料交至3306办公室)

 

附件一:创新学院学生万里之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