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学生组织“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浏览次数:120

各校级学生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万里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结合各学生组织实际,决定于近期在各校级学生组织中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资格要求

1.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且表现优异的共青团员。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表现良好。能够认真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递交入党申请书,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并定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动态。

3.品德良好,成绩优异。遵守校规校纪,一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最近一学期所修课程中考试无挂科,学年综合考评排名原则上列班级前50%

      4.服务意识强,每学期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10个小时以上;

5.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参考推荐:

1)获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各级(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比赛中取得等级奖;

      (3)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及万里之星等荣誉称号;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4)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热心集体事务,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6.凡违反《关于开展学生寝室内务规范专项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者,不予推优。

二、工作程序

推优比例不高于本组织团员总数的5%。各校级学生组织可参照以下流程在本组织内开展本项工作。

1.各校级学生组织公布申请入党的学生干部名单;

2.各校级学生组织在广泛听取学生干部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学生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各校级学生组织依据组织内部测评结果,结合考察对象日常表现,全面衡量后确定推荐对象,组织负责人填写《浙江万里学院推优对象一览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后书面报校团委,被推荐对象需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4.校团委把各组织上报名单经过审核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校团委将推选名单汇总表上报至各学院分团委(总支),各学院分团委(总支)对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学生干部具有否决权。

三、相关要求

1.推优工作是党员组织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广大同学进行入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真正推荐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推荐工作各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4.各校级学生组织须于11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递交相关材料至团委106办公室。

5.联系方式蓝梦瑶同学18867648859667600

校团委吴章健88222449688088

联系邮箱:wlgqt2017@163.com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

20171031

附件:

浙江万里学院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x下载

浙江万里学院__(校级学生组织)____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对象一览表.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