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爱心助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6浏览次数:95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爱心助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爱心助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参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贷款材料:

1)《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浙江万里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3)学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4)户籍证明(有则提供)、(5)学生证复印件、(6)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7)全套

户口本复印件、(8)父母亲结婚证,如父母为离婚,则提供离婚证、(9)贫困证明、(10)督促还款承诺书、(11)两名见证老师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12)扣款账户复印件、(13)个人征信授权书、(14)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老生)、(15)学生评价报告(老生)、(16)录取通知书(新生)。

2.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已参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

3.材料上交时间

各学院及时汇总学生助学贷款材料,于921日前上交生源地助学贷款纸质回执单及电子版《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表》;于1015日前上交校园地老生助学贷款纸质材料及电子版《2018-2019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汇总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各学院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成立以学院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学生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及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书面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学院申请认定。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于926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电子版《浙江万里学院2018-2019学年贫困生摸底汇总表》发钟全红老师,纸质材料由学院存档。

4. 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全覆盖、实事求是原则,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工作,全方位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2)各学院对学生上交的特困证明请作好复印件留档备用。

三、勤工助学工作

1. 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拟招聘约30名勤工助学学生,岗位分长期岗及临时岗,具体岗位有:图书馆管理、教室打扫及学校机关部门内勤事务岗等。

2. 需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参照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由学院学工办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阳光大厅4号窗口,同等条件下,除特殊岗位外,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分配。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16


附件1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汇总表

附件3: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老生)

附件4: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资料(新生)

附件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一览表

附件6:浙江万里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

附件7: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及认定申请表

附件8: 督促还款承诺书

附件9:个人诚信授权书

附件10:浙江万里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附件11:浙江万里学院2018-2019学年贫困生摸底汇总表

附件12:《浙江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018-2019学年(附件1-12).rar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