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专项)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高校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受理
1.申报条件。申报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题,同时鼓励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进行申报。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如已被其他单位立项,则不得再申报。
2.申报受理。申报项目受理后,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向浙江省教育厅推荐名单并发文公示。项目按要求结题后,由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报《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申报材料由本人送交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电话):夏淑红(88222257)钱铮(88222466)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