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40

各学院:

为更好地培养受助学生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我校开展“感恩季”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

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办法

1.各学院可以通过比赛、自荐等方式推荐1名优秀选手,被推荐学生填写《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见附件2)。于615日前电子表版报送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钟全红老师。

2.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初评选出1名优秀选手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人选20名,通过浙江学生资助网(xszz.zjedc.com)进行网络投票,按照票数高低最终评选出高校励志成才优秀学生10名,同时选送3名参加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二、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围绕国家资助政策圆求学梦想、助成长成才等题材进行创作,可以采用广告宣传片和微电影等形式。

(二)参加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辅导员、教师等。

(三)作品要求 

1.公益广告以视频为展示形式,包括广告宣传片和微电影广告。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

2.作品需为首次参赛作品。电视广告时间60秒以内,微电影广告要求有故事情节,时间5分钟以内。作品格式以MPG格式上报,摄入制作标清或高清。

3.作品版权、展播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活动实施

1.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创作活动,于615日前选送优秀作品1件上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钟全红,学校初评选出优秀作品不超过5件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2.选送的作品通过电子表邮件发送,填写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3)。

3.7月10前省资助中心将通过专家评选等方式,评选出优秀公益广告并予以奖励。优秀公益广告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入围奖10

4.优秀公益广告将在浙江学生资助网等媒体进行展播。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评选活动,并以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附件1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doc

附件3浙江省第二届学生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5年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