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18

各学院: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为使大家能够安全度过假期,学校特别提醒各学院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放假调休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清明节放假的具体时间为:45日放假,46日(星期一)补休。请同学们安排好假期活动,按时返校学习。

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放假离校前,请同学们按学校、学院和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做好宿舍卫生;将室内所有电器插头拔掉;关好门窗,以确保室内财产安全。

2、在回家或外出的路上,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尤其要做到: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回家旅途时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旅途中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而行。在家期间要注意生活有规律,饮食健康;崇尚科学,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邪教活动;回家拜山扫墓时,提倡文明祭祀,注意用火安全,同时要切实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告知留校同学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规大功率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要在清理宿舍时焚烧书信、报纸等杂物。节假期间校园内各种人员流动频繁,留校同学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随意乱放,外出时要随手关好门窗;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文明使用网络,注意网络安全、网络道德,不沉迷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如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及时与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222222)、学生生活服务热线(电话:82829090)联系。

4、各学院要对所辖的学生学习和活动等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专题假期安全教育。

5放假期间,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确保活动的安全。

三、请各学院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学生舆情,安排好假期值班,请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参加46日晚8:0051#A210召开的学生返校舆情工作会议。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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