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转专业各专业可接纳人数及转专业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40

各专业学院

为做好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请你们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与各专业现有人数,确定各专业最多可接纳人数(最多为专业现有人数的10%)。由于今年继续实行网络软件转专业报名及录取工作,并在转专业政策上允许几乎所有学生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可以平行填报AB二个转入专业,因此请你们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易操作的、科学的转专业要求,如有单科成绩要求,提出的单科课程名称务必规范,并注明可同等对待的课程名称,并建议不要提出高考时的单科成绩要求(因部分省份的高考总分不一致,单科总分也不一致)。

请你们根据附件格式,于423前将各专业可接纳人数及转专业要求报到学校招生办。



学校招生办

                                    2015年4月11


附:2014级各专业转专业可接纳人数及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