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课程研究性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创新,促进教师更加重视课堂教学设计,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构建优质高效课堂,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将开展校院两级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组成员与职责
教务部负责组建校级课堂教学巡察组,人员由校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各职能部门领导、新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学生代表等组成。课堂教学巡察组长由校领导、教务部各部长、督导委员会成员担任,教学巡察组联络员由教务部相关管理人员担任。教学巡察组长负责确定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的具体方案。巡察组成员做好课堂巡察记录、研讨、总结、反馈与指导等工作。巡察组联络员负责做好小组成员联络、通知、记录表收集、巡察情况统计、公告等工作。
学院组建院级课堂教学巡察组,人员和工作方案报教务部教学科备案。
二、巡察内容
校级巡察组检查范围为学校西校区各教学楼及学院实验楼(1#、3#、4#、5#、6#、7#、8#、9#、10#、52#、53#、62#、64#)、基础学院各教学楼,巡察组成员将分成4—5个小组,分别随机观摩课堂教学情况。主要检查课堂的整体教与学的氛围,观测点包含师生教学互动、教师教学准备、教师课堂管理、教师教学媒体设计、学生课堂参与度、学生课堂纪律等,详见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课堂巡察记录”。
院级巡察组重点对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教学内容的设计和组织、实验教学情况等进行检查、交流和指导,要求学院阶段性对巡察情况进行集中反馈,同时向教务部上报重点关注课程(优秀和较差课程)。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性质自行设计“课堂巡察记录”相关表格。
三、巡察结果运用
在巡察中发现的课程教学设计新颖、学生参与程度高、师生互动氛围好的优质课堂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在浙江省教改与课改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在巡察中发现教学准备不充分、不重视课程教学设计、不对课堂进行管理的教师给予指导和培训。各二级学院总体的课堂巡察情况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的一个观测点。巡察中的主讲教师及教学班级信息供各二级学院在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价中参考。
联系人:教务部教学科芦群电话:88222561 665511
教务部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