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1386

各学院:

新学期开始,现将学期初的学务工作安排如下,请统筹安排,认真落实。

    1、详尽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及学生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了解学生在假期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和学生假期对国家大事和社会焦点的舆情反映与思想动态。对未返校学生的情况做好登记,跟踪了解,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具体原因,确定到校时间,督促其按期返校。

    2、做好新学期新增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寒假期间,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尽快做好相关数据汇总。

    3、学业困难学生排查工作。排查条件参考:(1)上一学期课程有不及格现象的;(2)外语通过相应等级考试有困难的;(3)体育课成绩不达标的;(4)其他存在学习方法和专业不适应等问题的;(5)存在可能导致无法顺利毕业或获得学位情况的。

    4、行为偏差学生排查工作。排查条件参考:(1)上一学期受到校、院级处分或批评的,正在励志教育中的;(2)社区违规(寝室内务差、无故晚归次数多、使用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饲养宠物等)情节严重的;(3)累计缺课时数多的;(4)存在网络贷款情况的;(5)学年行为规范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

5、做好学生校外租住排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的排查,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确保清查的准确性,及时统计,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说服学生搬回校内住宿。

1-5项工作请各学院参照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格式填写,请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于2月28日前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罗科峰(电话:2269)。

6、学生宗教信仰调查工作。根据以往标准确定,请各学院于2月28日前将学生宗教信仰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事务中心林雄老师(电话:2634)。

7、做好心理困难学生排查工作,并尽快做好相关数据汇总。

8、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附件1:开学初学生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学生宗教信仰排查表.xlsx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