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长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1398

各学院:

经学校教育基金会研究决定,设立“学长奖学金”,用来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等德、智、体、美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或团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研究生或团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长奖学金”名额为 10名,奖励金额500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思想品德好,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二)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国家或省级的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类赛事或评选活动

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2.在科技发明、学术创新、自主创业、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

出,成绩优异,并取得积极地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个人或团队;

四、评选办法

 1. 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2名个人或团队

作为候选人,并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学长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支撑材料;

2. 学校评定。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对候选人材料审核后报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联评。

3. 表彰奖励。学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后下文表彰。

四、其他

1. 2016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者,不再参评个人奖项;

2. 各学院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学校通知要求

进行推荐;

3.请各学院于129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材料并提供生活照片电子版3-5张(照片规格30*50cm;分辨率为200,格式:JPG),报送至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丁守年处,电话:2447。

附件: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学长奖学金(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学长奖学金(团队)推荐表.doc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教育基金会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