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辅导员围绕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请学院认真组织辅导员参加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评范围
第一作者为学校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且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宣传阐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大学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2.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参评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请作者自检后上报。
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根据推荐要求,于12月2日前将论文的电子版(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发至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学校将择优推荐。联系人:丁守年(电话2447)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