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之星分为创新之星、实践之星、励志之星、文体之星、公益之星、自强之星六类。
1. 创新之星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3).有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
(4).积极参加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 实践之星评选条件:
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认可,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的大型活动,成绩显著。
3.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过本人刻苦努力,本学年学业成绩明显提高;班级人数40人以下的,本学年较上学年班级学分排名上升10位以上;班级人数40人以上的,本学年较上学年班级学分排名上升15位以上。
(2).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励志教育期间表现突出,一年后达到三等奖学金以上条件。
4.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在校级以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演讲、辩论等文体体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表现。
5.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爱心帮援、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示范性作用明显,为学校赢得荣誉,有着积极的社会影响。
6.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有百折不挠、开拓进取的精神,在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事迹。
申请办法:
(一):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学院,经创新学院初审上报,经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审核,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各类万里之星不可兼得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下午4点(申报材料交至3306办公室)
附件一:创新学院学生万里之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