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9浏览次数:37

各学院: 

学生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是学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201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贯彻学校以生为本育人理念,维护好学生权益,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工作以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为指导,由二级学院具体操作实施,学院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 2011、2012、2013级学生按照浙万院学〔2007〕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统一参照附件1执行。在社区文明建设等活动中表现良好的同学,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2.各类奖项的拟评选名额参见附件2,请学院参照执行;没有明确数额的,由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浙万院学〔2013〕88号)之规定,寝室长纳入学生干部管理体系,优秀寝室长评选比例定在寝室长数10%以内。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由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和相关学院商定,所获奖项不挤占学院名额,具体评定原则参照浙万院学〔2007〕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9月25日前,请各学院上报学院评奖评优细则(盖学院章) 

4、9月26日—10月10日,学院完成班级评议和学院联评工作,通过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其中,请基础学院于9月29日前将2013级拟获奖学生名单分学院汇总,电子版交专业学院和创新学院,由专业学院和创新学院统一公示; 2013级转专业学生由原班级评议评定,通过名单由基础学院汇总交现专业学院公示,最终所获荣誉证书、奖学金等由现专业学院发放。 

5、10月11日——10月20日,由专业学院通知拟通过获奖学生,在学务一体化系统(http://portal.zwu.edu.cn/)完成网上申报。 

6、10月21日——23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各学院审核通过后,从网上导出拟获奖学生名单打印,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备案。在拟获奖学生网上申报前,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要求所有学生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 

(2)学院负责导入学生学业绩点学年内所获学分行为规范考核分志愿服务时间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等。 

7、10月31日前,学校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学生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荣誉。 

2、规范程序,仔细审核。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评比条件制定评奖评优的相关细则,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需经过学院学生权益维护委员会(尚未成立此组织的学院可由院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评议通过,经学校审定后,由学院组织实施并广泛宣传。同时认真细致做好网上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3、宁缺勿滥,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公示制》要求,初评结果应在本学院张榜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上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负责接受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投诉。 

4、认真总结,广泛宣传。评奖评优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本院特点,及时做好表彰工作和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在全院范围内通过优秀学子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展览等各种形式开展“励志教育”、“成长在万里”等主题教育活动,更好地推动学风建设。活动开展计划和效果总结届时上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附件: 

1、浙江万里学院学分绩点计算办法.doc 

2、2013-2014学年浙江万里学院评奖评优拟分配名额.xls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