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经各学院认真研究推荐,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审核,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予以公示5天。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1日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监察审计部、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的具体内容。
监察审计部联系人:荣欣联系电话:88222468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孝永联系电话:88222450
附件 浙江万里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