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贫困生慈善助学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浏览次数:175

各学院:

2016年宁波市慈善总会拟资助我校贫困学生13名。根据市慈善总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善助学对象:已列入2016年助学贷款数据库或最近家庭遭受重大突变导致贫困的全日制学生,同等条件下,甬籍学生优先考虑(因特殊情况,彩虹慈善个人结对助学已中断的贫困同学,可再次申报)。

二、慈善助学金额:3000/

三、慈善助学名额分配如下:(单位:人)

商学院

1

电计学院

1

法学院

1

文传学院

1

外语学院

1

设建学院

1

生环学院

1

物流电商学院

2

基础学院

4

  

  

  

  

合计

13

四、慈善助学申请办法:

 1.申请资助学生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申请理由”一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居(村)委会或所在单位意见”和“街道(镇乡)或主管部门意见”两栏分别填写“见附页”,附上《浙江万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调查表》复印件和贫困证明的复印件。“院校审核意见”一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审核后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10日前将《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登记表》电子版及申报学生的材料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钟全红。

3.推荐慈善助学的学生需交如下材料:

①《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纸质;

②《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及认定申请表》纸质;

2016/2017学年学生贫困证明复印件;

④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审核,报宁波市慈善总会审批。

附件1:《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助学申报表》

    2:《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在校生登记表》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