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在厅科研项目中面向专职辅导员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项目为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需为我校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
3.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可行。要着重研究解决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5.申报者已承担省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 、省部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
6月9日前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阳光大厅2号窗口。同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001824@qq.com,逾期不候。我校项目申报数为1项,学校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报送名单。
联系人:罗科峰,电话:88222269。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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