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相关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16

各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根据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发给相应学院《学生情况统计表》、《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学生情况汇总表》、《学生宗教信仰排查表》等表格数据的基础上,各自对学生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保“排查无遗漏、关心全方位”。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因疾病、突发性事件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尽快做好相关帮扶措施。

2、做好学业困难学生排查工作。排查条件参考:(1)上一学期课程有不及格现象的;(2)外语通过相应等级考试有困难的;(3)体育课成绩不达标的;(4)其他存在学习方法和专业不适应等问题的;(5)存在可能导致无法顺利毕业或获得学位情况的。

3、做好行为偏差学生排查工作。排查条件参考:(1)上一学期受到校、院级处分或批评的,正在励志教育中的;(2)社区违规(寝室内务差、无故晚归次数多、夜不归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饲养宠物等)情节严重的;(3)累计缺课时数多的;(4)学年行为规范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

4、做好学生校外租住情况及毕业生单人入住情况排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全面了解学生社区入住情况。

5、做好存在心理问题学生排查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上报与相应的帮扶措施。

6、做好学生宗教信仰排查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7、做好实际未在校就读但学籍关系仍然在校的等因特殊情况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学生情况排查与相关措施。

8、做好存在网络贷款情况的学生排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和措施。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确定本学院需重点关注的学生且制定相应的帮扶工作方案,填写附1:《重点关注学生登记表》以及学院本次排查工作小结,由学院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名后于2017年4月14日之前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罗科峰(电话2269)。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7年4月6日

附件:

附1:重点关注学生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