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浏览次数:1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个人信息录入

操作人员:根据《浙万院人〔20175号 关于确认孟祥敏等54名教师为专职辅导员的通知》确定的全体专职辅导员。

间:201767日—620

具体操作:

辅导员根据指定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123456)在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登陆后务必第一时间修改密码),填写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见附件),并保存提交。

二、辅导员信息审核

操作人员:学校指定系统管理员

间:辅导员信息于2017621日—629日审核完成

具体操作:

学校管理员在后台“待审核辅导员信息”栏目中对辅导员提交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辅导员信息将提交至全国数据库。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完成。


联系人:罗科峰   88222269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767

附件: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