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实践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其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体现。本学期期末实践教学工作将进入集中阶段,各学院应依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严格执行各项教学任务,实时掌握实践教学工作动态,重视过程及细节管理,确保期末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请各学院、实验中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习(实训)教学
(一)学院应严格执行《浙江万里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规定(浙万院教〔2005〕85号)》及《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浙万院教〔2012〕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各项实习(实训)活动,不得放任学生自行进行实习活动。
为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继续推进“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实现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原则上要求所有专业的校外实习全部使用此平台。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xybsyw.com,《校友邦使用指南》见附件2。
(二)加强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务必为每位校外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定点采购中标保险公司名称、保险款项、业务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已于10月23日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发至相关人员。
(三)严格筛选校外实习合作单位,在组织学生进入合作单位之前,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之间要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三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责任。若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须经学院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四)全面建立学生、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家长、实习单位及学院教学主管部门间的多方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质量监控,形成持续改进的管理闭环。认真制定“学院期末实践教学检查安排表”,于12月29日前上报教务部;本学期实习(实训)计划一览表、实习(实训)课表、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单位仍未上报的学院,务必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前上报教务部(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的课程可不提供)。
学校将组织人员根据“学院期末实践周检查安排”及具体课程的“实习(实训)计划”,通过查课、查看考勤记录(校友邦平台签到记录)、电话随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工作。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
二、实验教学
(一)统计本学期开设实验项目信息,填写《实验项目表》。
(二)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及时完成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学院汇总。
本学期《实验项目表》,下学期新开《实验项目卡》及《实验教学计划表》尽可能在放假前上报。
(三)实验中心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尽早安排下学期《实验课表》,学院务必在第17周周二之前将《实验课表》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系统于2018年1月3日关闭)。
三、其它
以上表格可在教务部网站(http://jwgl.zwu.edu.cn/)表格下载区实践教学类进行下载。除涉经费实习计划需同时提交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外,其它材料电子稿即可。
联系人:李晓鸣电话:88222561 短号:693169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浙万院教
【2012】6号)》;
2.“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 各角色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