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换学习的相关通知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换学习的相关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实施办法(试行)》(浙万院〔2016〕50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院根据学校国内交换生工作,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制定学院交换生工作细则,择优选拔学生,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现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交换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可交换的学校、专业和年级
本学期可交换学校有扬州大学、嘉兴学院、温州大学和东华理工大学,交换年级原则上以2015级为主,各专业接收人数详见《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国内交换学校和专业信息表》(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圆满完成在对方学校的学习任务。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良(平均绩点应在2.5以上),且无不合格课程。
4.每一位学生只能限报一个学校(上报后不能变更申报志愿)。
5.非外语专业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合格。
(非外语专业(除艺术类)CET-4成绩≥425分;艺术类专业CET-3≥60分)。
三、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报名学生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高低,结合交换学校专业人数要求择优录取。
2.根据上条原则,如果各专业人数累加超过交换学校总数时,学校将根据专业比例择优录取(专业比例=专业排名/专业在校生人数),二个学生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排名。(专业排名指学生所有修读课程按绩点排序)
3.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可申报对应专业,且对应专业人数限定1人(创新创业学院学生专业比例以学生成绩绩点对应到专业时的专业比例)
四、报名时间
学院经公示后,学院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学习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于2018年1月4日(周四)前上报教务部教务科。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与国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实施办法(试行)》(浙万院〔2016〕50号)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国内交换学校和专业信息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国内高校交换计划安排表
附件4:《浙江万里学院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学习项目申请表》
附件5:浙江万里学院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学习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部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