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加“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
2018年“创青春—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决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共18件作品。(详见表彰我校2018年“创青春—挑战杯”获奖作品名单)
二、实施步骤
本届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实施步骤
1.省级竞赛阶段(4月上旬—5月中下旬)。组委会将在4月上旬举行复赛,5月中下旬组织省级终审决赛。
2.总结表彰阶段(6月)。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评选表彰“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和团体,并在此基础上选定作品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
四、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专科生、硕博士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本专科生、硕博士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五、相关要求
(一)请18个参赛团队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8日中午11:00前将参赛作品最终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zjwlxygqt2017@163.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行放弃参加省赛资格。
(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设金、银、铜奖,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最佳表现奖”;其余两项赛事分别设金、银、铜奖。本届竞赛设优秀组织奖、最佳进步奖。
(三)本届竞赛参加答辩人数最多为4人,获奖证书上填写学生人数最多为10人,指导教师最多为3人。最终参加省级决赛答辩人员须为“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中所填写人员。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吴章健老师(电话:2449)或校学生会平佳玲同学(电话:17857028323)联系。
附件:1.“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3.“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申报书
4.“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作品申报书
5.“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万里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