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报送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18〕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指2017年退役,2018年考入我校的新生)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收费申请。
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申请)和《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汇总形成《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学校审核汇总表》)(附件2);
3.各学院按要求规范及时报送材料。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表》(纸质版)每生1份;
2.《学校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钟全红,联系电话:88222427,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申请表.xlsx下载附件2:学校审核汇总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