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立项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立项的410项教学改革项目和994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下,由各校先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各校要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机构,制订完善科学规范的验收标准和工作规程,邀约组建校内外教学水平高、教改意识强、工作严谨负责的专家,通过现场会评等方式认真开展。
二、验收要求
各校要切实把好项目结题验收关,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并向省教育厅提交改革研究工作总结和结题验收报告等材料。请各校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三、报送材料
各校请于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其中2、3项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加盖省教改项目管理专用印章,作为结题验收凭据。
1.本校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
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
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
5.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
联系人:傅霞,邮箱:zjjygjc@163.com,电话:0571–88008976。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