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24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

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不断提高,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根据《浙江万里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浙万院教〔201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第15周-17周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根据学校文件及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认真核实本学期所开设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等信息,以保证课程信息的正确性,提高课程教学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请在12月21日(第15周周四)前报教务部教学科,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 各学院于12月22日(第15周周五)11:00前把本学院不参与学生评教的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操作方式见附件3)。为了区分学习支持课程与其他课程,目前系统中学习支持课程评教状态默认为“否”,其他课程评教状态默认为“是”。公共选修课必须参加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评教,公共选修课是否计入最终评价结果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3.学生评教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25日(第16周周一)——1月2日(第17周周二)。特别提醒: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过时不补),不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选课及成绩查询(教务管理系统已设置)。

4.本次评教有教师的评学功能,任课教师可在1月2日(第17周周二)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己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将不统计到该教师本课程的评教成绩。(操作方式见附件4)

5.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2)务必于1月12日(第18周周二)前一同将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报教务部教学科备案。

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教师个人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分层、分类、分级进行。

附件:

1.《浙江万里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浙江万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3.学院设置是否可评课程操作手册

4.学生评教无效设置(教师)

5.学生评教操作流程

教 务 部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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