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实验室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2019学年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实验实训教学条件的更新、补充与完善以及实验基本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按照资金来源分为学校项目和学院项目。根据校院二级管理规定,学校项目由学校评审确定,学院项目由二级学院评审确定、学校备案。为了保证实验室建设工作的计划性、立项项目的合法性,学校将对批准立项项目发文公布。同时为了方便项目管理,规定不论经费来源渠道,原则上要求统一申报或报备。
请各学院(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结合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需求组织本学院(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经二级单位认真审核后,按要求填写新版《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于5月23日前报教务部(纸质2份、电子1份)。
联系地址:51B303室联系人:张红琳联系电话:88223596
教务部
2018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