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及2018-2019学年2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140

各学院:

为充分肯定教师教学工作实效,促进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不断提高, 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根据《浙江万里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浙万院教〔20178)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5-17进行本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以下简称业绩评价)及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根据学校文件及本学院具体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审核每位教师的工作量、课程教学评价情况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信息。特别需核实本学期所开设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等信息,以保证课程信息的正确性,提高课程教学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请在66日前(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教务部综合科。

2. 各学院于66日(第15周周四)1100前(评教开始时间为6613:00把本学院不参与学生评教的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操作方式见附件4)。为了区分学习支持课程与其他课程,目前系统中学习支持课程评教状态默认为“否”,其他课程评教状态默认为“是”。公共选修课必须参加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评教,公共选修课是否计入最终评价结果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3.学生评教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6613:00(15周周四)——61724:00(第17周周一)。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评教。

4.本次评教有教师的评学功能,任课教师可在619日(第17周周三)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己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将不统计到该教师本课程的评教成绩。(操作方式见附件5

5.学期评教结果(需排名)本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情况(需排名并列出考核为A的教师符合文件中哪类第几条要求)及统计表务必于627日(第18周周四)前一同将纸质和电子各一份报教务部综合科备案。

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教师个人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分层、分类、分级进行。

联系人:姚梦娇(2477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浙江万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3.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情况及统计表

4.设置是否可评课程操作手册(学院)

5.学生评教无效设置(教师)

6.评教操作流程(学生)

 教务部

                        2019年6月3日

附件.rar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