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用工单位、部门勤工助学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的单位,根据需求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各单位按照实际需求设置勤工助学用工岗位及人数,经用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用工单位聘用勤工助学学生,需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审核、入档后有效。
3、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的单位,要积极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生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加强技术指导,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劳动情况。
4、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勤,每月月末向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报《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如实填报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成绩、劳动表现、劳动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根据各用工单位考核情况核发学生勤工助学报酬。
5、本年度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的单位请于2017年3月6日前将《浙江万里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中心根据申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具体岗位及用工人数,并进行审核、登记和汇总,建立勤工助学学生档案。对未入档立项的岗位,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将不受理。
联系人:钟全红,联系电话:88222427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7年2月28日